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失业保险争议时,怎么办?
职工认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和职工或者失业人员对有关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怎么办?
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人和股东能否享受失业保险?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有上期结转未领完失业保险金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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