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开始,南昌市将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作为市级统筹基金的过渡性资金。
同时还规定,南昌市本级、县区按当年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的10%按季上交省失业保险调剂金,县区按照当年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的30%上交南昌市调剂金,实行单独建账,单独管理。
据介绍,南昌市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南昌市各县区失业保险基金当年如出现发放缺口的,先使用同级的历年滚存结余基金。
仍有缺口的,可向南昌市级申请调剂,南昌市级失业保险基金从发生缺口的市、县区历年累计上缴的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如还有缺口,市级向省级申请调剂,省级将发生缺口的市、县区上交的省级调剂金全部返还用于调剂。(文章来源:社保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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