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失业保险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加大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企事业的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失业人员的失业救济金按时足额发放。
从2011年开始,提高了失业救济金的发放上限,由原来的最高标准800元/月提高到970元/月,并为失业者提供失业期间享受免费职业培训、医保补贴和物价补贴的待遇。截至目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为140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60.69万元、医保补贴35.87万元、物价补贴10.67万元,共举办了再就业指导培训班6期,接受培训的失业职工达548人。图为工作人员在再就业培训现场发放失业金。(来源: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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