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失业保险 > 正文
 
本市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生活有保障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我市不仅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而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冬季采暖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和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补贴。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我市不仅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而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冬季采暖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和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补贴。不仅如此,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全部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确保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今年1至5月,我市共为6884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626.22万元。

  据了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2011年12月1日起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市区调整后失业人员第一年每月领取失业金840元,月增加120元;调整后失业人员第二年每月领取失业金735元,月增加105元。旗县调整后失业人员第一年每月领取失业金784元,月增加128元;调整后失业人员第二年每月领取失业金686元,月增加112元。此外,夫妻双方共同领取失业金期间增发8%。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且单位缴纳失业金满10年以上失业金增发20%。每年1、2、3、11、12月份为领取失业金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80元,4、10月份为领取失业金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40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后,市区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最高可达每1155.2元,旗县每月最高可达1003.5元。(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