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失业保险 > 正文
 
《广东失业保险条例》出台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缴费方面,《条例》要求职工应当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广东失业保险条例》出台

  保险费明细每月告知

  适用《条例》领取失业金的人员范围宽泛,不仅包括个体户雇工、部队所属单位职工等,连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也包含在内。

  在缴费方面,《条例》要求职工应当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将缴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失业生育可三倍领取

  若失业了,将按什么标准领取保险金?《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一至第十二个月,按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5%计发;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按35%计发。失业保险金低于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另外,《条例》对一些特殊情况给予了照顾,如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按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三倍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处于无配偶状态或者其配偶处于失业状态,且有未满18周岁子女的,每月按照本人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加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本次核定的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额。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六倍计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