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重庆将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第一档、第二档较原标准分别增加165元/月和150元/月,增幅均为29%。
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了解到,这次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综合考虑CPI增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
上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两类地区发放,一类包括万州、黔江、涪陵等24个地区,标准为735元/月;二类地区包括梁平、城口、丰都、彭水等15个县,标准为670元/月。(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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