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淮南市采取七项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据悉,淮南市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允许其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四项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除外),缓缴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而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企业缴费费率则分别由0.8%、2%降为0.5%、1.4%;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二类和三类企业缴费费率分别由1%、2%降低为0.7%、1.4%。同时,调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今年,淮南市在确保全市失业人员6个月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支出情况下,按2011年失业保险基金现存结余的35%提取失业保险金,用于扶持困难企业,给予其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这其中,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补贴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280元。并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
淮南市还积极帮助企业引进技能人才,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并对各类职业和技工院校通过开展企业进校园招聘、校企订单式培养方式,组织当年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其当年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比例达60%以上的,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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