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
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率从2%调至1.5%
都市报讯从本月起,首府所有市级失业保险统筹的企事业单位仅需按时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履行正常的经办手续即可,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其缴费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免交。3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了解到,为减轻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冲击,首府决定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2%调减至1.5%,优惠政策的执行期为2009年至2010年年底。已按原标准缴费企业可从本月起冲抵。
据悉,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乌市在确保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根据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基金当期收支状况以及费率降低对基金的收支影响和基金滚存结余等因素,决定在2009年度和2010年度内,适当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具体下调费率标准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执行标准2%的基础上下调费率0.5%,调整后标准为1.5%。需要说明的是,这一优惠政策是为了给金融危机下的参保单位减负,与劳动者缴费费率无关。因此,劳动者仍需按1%的缴费费率缴纳失业保险金。
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优惠政策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