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变规定,背后有故事
2011月12月,《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审。此前,我市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也已解决了非户籍职工参保问题,此次《修订草案》将参保范围扩大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与本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2012年4月,《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修改建议稿)》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二审。
据媒体报道,2011年提交的《修订草案》共有43条,但删减了同国家和广东省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文后,篇幅缩减为10条。有委员在审议中提出,《修改建议稿》的内容是针对上位法个别问题的补充,不宜采用“条例”形式。
2012年6月26日,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三审的相关文件的名称变成了《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这一“若干规定”最终获得通过。(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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