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一读者:如何才能领失业保险金?
梅城一读者:
我在梅江区社保局交了一年多的失业保险,我现在失业了,按照社保局的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但去领失业金时,工作人员却说我不符合条件不能领。请问,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失业证或者流动人口就业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