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调高失业保险医疗补助
本站最新推出无须注册直接投稿投递文章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广州市区失业人员补助金涨了。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不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从此前的548元/月提升至624元/月,而医疗补助金也由69元/月提升至78元/月,两项合计702元/月,比调整前增加了85元。而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552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9元/月,两项合计621元/
广州市区失业人员补助金涨了。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不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从此前的548元/月提升至624元/月,而医疗补助金也由69元/月提升至78元/月,两项合计702元/月,比调整前增加了85元。
而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552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9元/月,两项合计621元/月。
今年9月1日后,广州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与该标准紧密相连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两个失业保险补助项目,也从即日起上涨。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进行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的比例,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但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不发放医疗补助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