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起,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40元/月;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由原960元/月提高到1140元/月。调整对象为2月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2486人受益。同时,市就业管理中心作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对市区生活困难、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每人发放春节补助。
据了解,江苏省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近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已对相关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了重新计算,计算后标准不足1140元的按实际计算标准发放,高于1140元的按1140元发放,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10%发放的门诊包干医疗费也作相应调整,经测算这类人员人均提高失业保险待遇145元/月(含门诊包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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