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政策解读
年度失业保险金近期上调,最高档超过千元。哪些人可以申领上调后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的期限、标准如何确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如何享受生育待遇?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否享受社保缴纳相关优惠政策等等问题,市民关注。
前日上午,嘉宾接热线栏目请来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叶勇,为大家详细解疑释惑。您还可登录百家村社区查看更详细内容。
嘉宾接热线期间,读者来电络绎不绝。咨询的焦点包括,主动辞职人员能否申领失业保险金,外来员工在厦失业可否申领失业保险金,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等等。嘉宾均做了详细解答。
主动辞职
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多名读者咨询说,自己正准备辞职,在找到新工作前,可否申领失业保险金。嘉宾说,政策明确规定,凡是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只有非主动辞职人员,即非本人意愿失去工作者,才可以申领。
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
申领失业金
还有多位读者反映,自己当初被单位解聘时,人事部门给了一张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后就了事,结果他们根本不知道还有失业保险金这回事,错过了申领机会。
嘉宾说,政策明确规定,单位应书面通知非主动辞职人员申领失业金,否则责任由单位承担。值得庆幸的是,这些没有被申领的失业金今后是可以合并计算并被失业人员再度申领的。即2000年6月之后,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而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可达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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