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异地转入怎么办手续
问:办理失业人员异地转入手续要有哪些条件?
答: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在外地就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外地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户口迁入本市,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
问:办理转入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答:户口本原件;外地失业证或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联系函(原件)。联系函内容包括:在外地是否缴纳过失业保险、现在是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外地是否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如有未享受月份请注明,如不享受请说明原因)。
问:是哪个部门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答:在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异地转入手续。办理地址是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1楼。联系电话:0551—63536382、63536396。
问:如何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答:初审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初审通过工作人员当场为失业人员开具调档函和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联系函,待失业人员档案和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市后再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复审通过当场在合肥市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中,为其办理“异地转移备案手续”;办妥手续后即可按合肥市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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