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将简化失业保险金发放方式
明年起改为委托银行按月发到个人账户
从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为方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减轻经办机构工作压力,梧州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简化失业保险金发放方式,由相关部门委托银行按月将保险金直接发放到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中。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发放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一直以来,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是:由社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失业人员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后,由当事人凭证每月到经办机构签字后才能领取。我市日前成功组建“五险合一”的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实现了社会保险的信息资源整合,为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该局创新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简化现有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方式,委托银行直接按月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时所预留的银行账户中,免去失业人员每月跑经办机构的麻烦,确保失业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负责人说,现有失业保险金发放方式简化后,社保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对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并探索与代发银行、公安、社区等部门合作,加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日常认证,强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行为发生,进一步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广西失业保险办法》的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应当在重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新就业单位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因此,市社保局提醒,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继续缴交失业保险费,以确保再次失业后的待遇享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