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二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记者昨日从市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随着最低工资新标准的出台,我市
失业保险金待遇也跟着上调,从今年1月起,我市一类行政区失业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992元,二类行政区失业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880元。
据悉,目前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在积极筹备,市区失业人员本月就能够领到上调后的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市五城区、沁阳市、孟州市划归一类行政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240元;温县、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划归二类行政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100元。随之,我市一类行政区的
失业金标准相应调整为992元;二类行政区的失业金标准相应调整为880元。与目前我市一类行政区、二类行政区每人每月864元、每人每月760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比,上调幅度约为14%。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在领失业金人员共有5446人,上调后失业保险基金每月将增加支出70万元。
此次上调失业金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继续为在领失业金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费。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醒广大失业职工,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需要带
医保手册;如果是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带医保手册、身份证复印件、3张一英寸近期免冠照片。
同时,根据我市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每月必须履行签到手续,我市规定的签到时间为每月的15日、16日、17日三天(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醒,为了让广大失业人员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春节,今年2月份的失业人员签到手续暂缓,3月份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