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首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昨天,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为及时让该惠民政策“落地”,市人社部门先后发文明确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及细则,“社保中心与就管部门及时对接,完成了系统软件修改,梳理业务流程,通过部门合作和数据共享,实现了两个险种、两家机构、两项基金的无缝对接”。
截至7月15日,市社保中心首次成功完成了在领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业务结算,失业保险基金为市区10117名在领失业金人员缴纳共计205.37万元的医疗保险费。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本月下半月开始,首批免费参加职工医保的10117名在领失业金人员,即可实现刷卡看病,他们也是全省范围内首批“零元参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在领失业金人员。而且,他们的参保年限可作为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记者了解到,市区首批受益人员均为6月在领失业金、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失业人员,他们均已由市就管部门统一进行了认定。其中,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市人社部门昨天提醒,从本月开始,符合条件的新失业人员,需凭相关材料至相应街道(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机构,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据统计,今年1-5月,苏州大市失业保险金在领人数为4.2万人,其中新增领取人数2.9万人。市级统筹区在领人数为1.27万人,其中新增领取人数8000人。(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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