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了。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随着最低工资新标准的出台,我市失业保险金待遇也将上调,从今年1月起,我市一类行政区失业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到992元,二类行政区失业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到880元。市区的失业人员1月就能够领到上调后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从1月1日起,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市五城区、沁阳市、孟州市划归一类行政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240元;温县、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划归二类行政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100元。
随之,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我市一类行政区的失业金标准相应调整为每月992元,二类行政区的失业金标准相应调整为每月880元。与目前我市一类行政区、二类行政区分别是每人每月864元、每人每月760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比,上调幅度约为14%。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在领失业金人员共有5446人,上调后,失业保险基金每月将增加支出70万元。
据介绍,从去年7月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经为市本级的在领失业金人员统一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本人无须缴费,即可享受到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此次上调失业金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继续为在领失业金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醒失业职工,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需要带医保手册;如果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带医保手册、身份证复印件、3张1英寸近期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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