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被保险人失业后,需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失业保险金究竟能领多久?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老王今年56周岁,在单位工作了近40年,没想到单位突遭变故破产倒闭。听朋友说,工作没了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自己缴了那么多年保险,不知可以领多久的失业保险金,能不能一直领到退休呢?
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经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失业前如缴纳的是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满一年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两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期限增加两个月,依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另外,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24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或者因特殊原因确需放宽的,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所以,在老王领完已经核定的失业保险金之后,如果符合上述规定,还可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
问:被保险人失业后,需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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