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
单位不景气,十多年“放假”在家,即将退休却又被告知要补交失业保险,“十多年来单位只给很低的生活保障,保险公司也没给过我一分钱,这时候却让我补交失业保险,我实在想不通。”市民乔女士向本报反映此事。
乔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市人防工程处的职工,因单位不景气从1996年开始就“放假”在家,每月领取的工资只够勉强维持基本生活。今年乔女士满50周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她在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因欠从1999年至今的失业保险费共计1400余元,不能办理退休。“我的收入很低,又患多种疾病,前段时间刚刚补交了医疗保险,实在付不起这1400元。”乔女士对记者说。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到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采访。该中心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失业保险作为强制缴纳的险种之一,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必须缴纳。因为人员和经费不足等原因,失业保险管理部门不能一一对欠缴人追讨保费,只能在欠缴人退休时要求其补交。乔女士的情况显然也在此行列,因此乔女士应尽快补齐欠款,以免耽误退休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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