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咨询了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处,经办人员称,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具备四个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姜先生的情况符合申领条件。
该经办人员称,姜先生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单寸照片各一张,到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地址:龙湾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三楼318室(龙湾中学斜对面)。此外,姜先生还要填写一份温州市失业金申领登记表。该表格可到社保局领取,也可上网下载。
按照有关规定,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经办人员称,一般情况下,当天就可以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姜先生需要到银行开通一个账户,以后失业金会打到这个账户。缴费时间满一年的,可领取两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的额度为917元。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过程中,找到了新的工作,新的用人单位给他缴纳了社保,那么失业金就会停止发放。失业人员也可以等第二次失业后,再去申领,到时可累计领取失业金。
据了解,我市各县市区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金的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事项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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