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
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失业后,能享受到每月170元的失业补贴;既参加了综合社会保险又参加了
失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将比只参加综合保险人员多领200多元,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遇与城镇职工差距已经十分小了。昨日,《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实施细则》获得通过并将正式印发,该文件对进城务工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内容进行了明确。
据介绍,参加了综合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解聘或辞退等情形,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享受失业补贴。
失业后,进城务工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持身份证原件、常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向城镇常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填写《失业证申请表》,申领《失业证》,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社保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的10个工作日内,对其享受失业补贴的资格和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一次性支付失业补贴。
参加“双险”可多领失业金
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的农民工,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650元和550元两档计算,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可领的分别为:650×0。7×0。65+170=465。75或550×0。7×0。65+170=420。25元。“这样算下来,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遇与城镇职工的差距已经很小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说,这就比只参加综合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每月多领200多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