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下月起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9。6%。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布通知,本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将从736元/人·月调整为880元/人·月。
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通知》称,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关“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的规定,鉴于市人民政府已于2011年2月1日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起,将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东莞市失业保险金按规定也作相应调整。也就是说,本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将从736元/人·月调整为880元/人·月,增加幅度为19。6%,失业的参保人能够比原来多领取144元。
据了解,东莞近年来多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2009年10月份将失业保险待遇由原来的616元调整为708元;2010年5月份,再次调高至7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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