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周女士来电反映:我在福州市一家企业工作,现企业要裁掉我。我想申请失业金,请问,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记者反馈: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说,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交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此外,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次月1-2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由失业前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将有关减员材料送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交费确认手续,经确认后符合领取条件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手续通知单,失业人员凭通知单上写明的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咨询电话:0591-873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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