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属本人身份证以及与死者的关系证明;2.《死亡报告表》或《殓葬证》复印件;3.《殡殓证明》或火化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有供养关系的携带相关证明资料:
(1)供养配偶
①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生活来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2)供养子女
①未满16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满16周岁后仍在读高中或职中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在读学校证明。③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3)供养父母
①死者为独生子女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街、镇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②死者为非独生子女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4)供养其他直系亲属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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