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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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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失业金的金额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如江宁区职工2010年平均缴费工资为1583元那么职工失业后平均每个月可领取1583*40%=633.2元失业金。

  失业了怎么办,那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吧,很多人误解了,只要失业就可以向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实不然,失业金领取是有标准的。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就可以领失业金吗?这是一个误区,很多人误解了失业保险的真正含义。什么人能领失业救济金?失业后能一直领救济金吗?从未领过失业金,退休时可以将保险金退回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一起看看专家是如何回答的吧。

  问:失业后,能否一直领取救济金?

  答: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总月数与连续缴费年限有关,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此外,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问:我最近刚刚辞职,公司一直为我缴纳失业保险,如果我近期不工作,能否领取失业保险?

  答: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需为“非自愿性”失业,即不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如果是个人主观决定辞职,则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假如是被公司裁员,而户口又不在本城市,多数省份不负担外地户籍者的失业保险,需将手续转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救济金。

  问:如果从未领取失业保险,退休后缴纳的失业保险金能否退回?

  答:不能。失业保险的保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失业救济金,不再返还给缴费人。这一性质,跟商业保险中的消费型保险相同。

  失业金的领取金额标准

  失业金的金额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如江宁区职工2010年平均缴费工资为1583元那么职工失业后平均每个月可领取1583*40%=633.2元失业金。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参保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待遇,缴费满2年可领取4个月失业金,依此类推,最多可领取24个月即两年时间。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各地提高失业金领取金额标准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与2002年北京市发布的标准相比,平均增长23.8元。

  根据1999年颁布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以2003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495元作为基数。作者:王文韬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7-10星级:

  重庆市6月27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7月1日起,重庆市将执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第一档、第二档较原标准分别增加165元/月和150元/月,增幅均为29%,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预计每年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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