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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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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失业保险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今年我省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待遇也随之调整提高。从4月1号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地区930元,二类地区860元,三类地区790元,四类地区720元。新标准比去年提高15%。

  省政府9号发布通知,再次提高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详细情况连线山西台记者康熙如:

  失业保险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今年我省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待遇也随之调整提高。从4月1号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地区930元,二类地区860元,三类地区790元,四类地区720元。新标准比去年提高15%。

  以省会太原为例,六个城区和古交市属于一类地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调整为930元。清徐县属于二类地区,调整为860元。阳曲县属于三类地区,调整为790元。娄烦县属于四类地区,调整为720元。而已经实行失业保险金市级统筹的地方,待遇标准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30元。

  近期我省密集发布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措施,先后调整了工资指导线、高温津贴、失业保险标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内我省还将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预计将提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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