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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上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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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鄂尔多斯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本月起上调。此次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6892元为征缴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照201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345元执行,平均月工资不足3345元的按3345元核定。

  鄂尔多斯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本月起上调。此次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6892元为征缴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照201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345元执行,平均月工资不足3345元的按3345元核定;最高标准按照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6722元执行,月平均工资高于16722元的按16722元缴费基数核定。

  基数调整相关信息将通过鄂尔多斯人力资源网、《鄂尔多斯就业》报发布,并以信函方式对各参保单位予以通知,同时在社保医保基数调整专题会议上对参加单位予以通告。为确保通知到位,在临近调整工作结束时,就业部门会主动致电未申报单位及时办理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参保单位应将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和《鄂尔多斯市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关于进行2013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稽核工作的通知》在本单位公示,职工在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认定表上签字确认后参保单位保存。职工若发现本人申报缴费工资基数与实际应发工资(含奖金)不相符时,应要求单位予以纠正。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社保局稽核科、征管科申报新的缴费基数,实现及时足额扣款和正常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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