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马上合同要到期的工人,我找到了另外一份合适的工作,但是要三个月以后才给我缴纳统筹,(合法吗?)等我合同到期了,我就去另外一个公司上班,没有时间去培训。所以说拿不了失业金,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等下一次失业后再去那失业金(两次一起的)。
例如:现在,我现在三年工作的失业金没有领取,在去另外一个公司上一年班,又到期不做了,再去领取失业金,而且是把上次没有领取的一起领了?可以这样吗?
回复
省政府第235号令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在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重新就业人员不得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及你所述情况,建议你督促单位尽快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备案手续,以便你在规定的时间内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我们将于就业的次月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并在计算机系统保留应发记录。再次失业后,将前次应领未领月份及重新就业缴费计算的月份合并计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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