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收Call:兄弟俩人同时入职一家出租车公司当司机,也是同时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可在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救济金时却出现不同际遇,大哥领取1200多元,弟弟却领了3100多元。产生疑问的赵先生向南都记者求助,希望搞清楚是什么环节出现差错。
据赵先生介绍,他在广州当出租车司机10多年,2008年与弟弟同时应聘一家出租车公司,服务三年后因为年龄已接近60岁,至去年底12月28日合约到期后就没有续约,而弟弟想换其他工作,同样没有续约。原效力公司也敦促两人办理失业证以便领取失业救济金。
赵先生表示,由于弟弟通过购房入户政策办理了广州花都城镇户口,因此在花都区办理了失业证,而自己的户口在四川且是农村户口,失业证是在越秀区办理的。失业三个月后,兄弟俩领到了失业救济金,可让人不解的是弟弟领到3120元,自己却只能领到1255元,两人在公司效力的年限相同,缴纳的费用也一样,可失业救济金却差这么多。
结果:
户籍不同待遇有差别
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回应称,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拥有花都区城镇户口的弟弟可以按月领取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救济金;而持老家农村户籍的哥哥则视为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广东省政府统一制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生活补助。正是由于申报条件不同,所以导致兄弟俩人领取救济金待遇出现差异。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