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南宁市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的70%―99%幅度进行上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交费年限的不同分为30个档次,最低月标准由574元提高到700元,最高月标准由812元提高到99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消息。
据悉,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影响,同时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据了解,去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0。4万人。在领
失业金的7948人中,有7388人参加转岗技能培训,实现再就业2847人。南宁市还将各县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提高到市本级水平,六县失业人员也领到了与市级相同标准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