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答人:赵建国区人社局副局长、区就业局局长
咨询者:我下岗十多年了,下岗失业金还没有领过,好久可以享受?我55岁了,社保补贴已经补过了,还可不可以再享受呢?
赵局长:第一个问题,下岗失业金应该叫失业保险费,如果你原所在单位参加过失业保险并已经缴费,那么在企业破产时你领了一次性安置费后,暂时不能享受失业保险费。你如果重新找一个单位就业,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后原来的缴费时间和现在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合并享受失业保险费。第二个问题,社会保险补贴的问题,今年3月份开始了第一轮社保补贴申报,各街道、镇乡社保所9月份开始第二轮社保补贴申报,你可以到你户口所在的社保所去申报。
咨询者:我是原物资局的,后来物资局破产了,破产后在一个公司继续留用,但现在我没有上班了,听说有这么一个政策,留用下来的没有上班过后可以领每年一个月的工资?
赵局长:你原来的单位破产以后,说明你和原来的单位已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重新留用过后,应该是和你留用单位建立了新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单位辞退你,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是工作一年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咨询者:经济补偿金最长能领多久?
赵局长:最长12个月
咨询者:一个月领经济补偿金的额度是多少?
赵局长:额度是你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
咨询者:这个文件我到什么地方去找?
赵局长:你可以到周家坝会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查支队或劳动仲裁科咨询。
主持人: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赵局长: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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