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宜昌市社保征稽处了解到,8月起,城区将对3400余名享受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数进行调整,以确保该类人群享受医疗保险权益。
据市社保征稽处工作人员介绍,城区将按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基数进行调整,从2164.75元/月调整为2391.42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人员每月划账金额71.74元-114.79元。
据悉,自2011年7月城区启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中缴纳医疗保险费工作以来,目前已惠及失业人员7万余人次。另外,医保个人账户划分是根据年龄确定划分比例的,其中,35岁以下,为3%;满35岁-45岁,为3.5%;满45岁-60岁为4.8%。因此,失业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划账比例从3%-4.8%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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