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对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途径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就业失业登记表》,并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到学校所在地的社区申领,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
经街道(镇)审核后,由各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发放。
五、年审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年审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年审的对象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援助对象和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
六、发放时间:《就业失业登记证》自2011年5月起上线发放。
申报材料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材料
劳动者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肄业)证书(证明)、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并如实提供以下本人相关信息(证明):
(一)、就业登记:就业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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