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通知,调整后的山东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780元/月·人,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0元/月·人,总体增幅达15%。据介绍,山东省从2007年开始,已连续七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此次调整后,山东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共三个档次,分别为830元/月·人、780元/月·人、730元/月·人,平均达到780元/月·人,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0元/月·人,总体增幅达15%。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目前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已由2006年每人每月平均242。6元提高到目前的780元,增长221%,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更加充分保障,权益得到维护,共享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