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黄山市从2013年5月起将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降低到1.4%,降幅达30%;并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困难企业实行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使用历年失业保险结余基金对困难企业给予岗位补贴。截止8月,全市共减收失业保险费386.91万元,向困难企业支付岗位补贴1069.27万元,惠及319户企业,2.10万名职工。
“减负稳岗”政策的迅速实施,对黄山市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按规定参保缴费,截至2013年8月,全市共有3894户,8.9万余人参加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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