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徽州区职工到外地就业时,
失业保险可“漫游”,职工省境内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迁。率先实现了省境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大大方便了参保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12年起,跨统筹地区就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可顺利转移:一是单位成建制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转迁失业保险关系的,由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单位或职工开具转迁证明,其在转出地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时间(含视同缴费时间)与在转入地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二是失业人员流动转迁失业保险关系的,由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单》,失业人员持《转移单》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日前,该区中山社区居民汪琳说“我这次回家正为失业保险续保之事犯愁,我自下岗以后一直随爱人在宣城工作,老顾不上来续交
失业险,这次赶上这个好政策我即可顺得转出了,真是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