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济南市开始按新标准发放
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一个失业期内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申请生育补助金。
自今年7月1日起,济南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本月起我市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7月至9月的失业保险金也将按新标准一并补发。市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待遇没有次数限制,每次失业后根据其新的缴费时间确定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
据了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申请1600元(顺产)、2000元(阴式手术产)、3800元(剖腹产)的生育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可在一个失业期内享受最高不超过800元的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