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714元/月
记者从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9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也随之上调,荆州城区失业保险金提高到714元/月。
据了解,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910元/月、714元/月、630元/月。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910元/月执行。其中,荆州城区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630元/月提高到714元/月,石首、松滋、公安、江陵、监利、洪湖由原来的525元/月提高到630元/月。9月份已按原标准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与新标准间的差额部分,将日后补发。
据悉,失业保险金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制定。9月1日起,荆州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020元,县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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