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福州市每月新增的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只需在每月6-8日(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签到,并进行求职登记,相关款项将直接汇入失业者账上。不过失业保险金银行存折要由失业人员自己办理。
据介绍,各社区经办人员应把《失业保险金发放花名册》“合计栏”上标注的金额填写在《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领取失业保险金和门诊补助费情况”栏目中,准确告知失业人员当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对代签给予申领资格,并认定造成失业保险错发的,将追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失业人员未签到的,将暂停失业保险金发放,待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重新发放或补发。”
此外,失业人员已重新就业,或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或已死亡等,将从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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