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市对2010年采取积极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人数不超过上年末企业职工总人数的5%)的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困难企业,实行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总额中单位缴费部分。
具体补贴办法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360元/人/月,其中,养老保险248元/人/月,医疗保险90元/人/月,失业保险22元/人/月。
补贴执行期为2010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要求,企业上报享受社保补贴的人数,应是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数,给予社保补贴的人数应控制在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的15%以内;申报享受补贴的企业还需签订《承诺书》,遵守相关规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