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失业人员失业金待遇
非农,失业保险金:开发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630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720元。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的门诊医疗补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一并发放)
农户:农民工一次性补助金: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核算农民工一次性补助金领取金额。农户满一年为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开发区城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失业保险机构指定医院住院的,经审核同意,可给予不超过医药费60%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每年领取的医疗补助金,最多不超过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4倍。
2、生育补助金: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可一次性发给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50%。
3、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待遇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或家属除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失业证》外,分别按所发生的待遇项目提供下列证明单据,向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申报:
1、住院医疗补助金:持失业保险机构指定就诊医院的住院医疗药费单据,出院证明或疾病诊断书。
2、生育补助金:持《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复印件。
3、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持死亡证明及复印件。
大连人事代理网提醒以上各种待遇,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通知领取。如遇待遇变更或办理流程变更请以办理时要求为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名册》、《农民工一次性补助金明细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等相关格式,请持U盘到失业管理窗口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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