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南京市失业保险金审批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首次申领由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服务机构审核,前次领取期满的当月可办理再次申领,再次申领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审核。
首次申领必须填写《南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及失业(下岗)人员跟踪服务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劳动保行政部门颁发的社会保障卡;
(2)、《南京市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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