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的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月。按照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我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从880元/月提高到1048元/月。
本市户籍的失业者,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待遇。而市外户籍的参保人,失业保险金是一次性领取的。市外户籍参保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是按照职工失业前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市外户籍参保人失业保险金,按照每参保满一年,领取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6%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