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把异地务工人员首次纳入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新政实施一年,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50万人,其中约90%为异地务工人员。同时符合“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等3个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也可在深圳领取失业保险金,目前的标准为每月1280元。市社保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1月2日起可在邮政储蓄银行139个网点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方便失业人员就近办理。
参保人九成为异地务工人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昨天告诉记者:“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50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位居第二,仅次于北京市。其中,非深圳户籍参保人数量为836万人,占总量的约九成。随着参保人数的大量增加,预计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在2014年将呈现几何级增长。”
每名职工每月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3%,其中,用人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用人单位每月缴纳32元,职工个人每月缴纳16元。
领取失业金需具备3个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失业待遇?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介绍,要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在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非“自愿失业”;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发放的标准是多少?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计算,为每月1280元。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此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失业金可就近到银行申领
“目前失业金申领有3个途径。”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说,“一是到社保窗口办理;二是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后,到‘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三是到与社保机构协议合作的银行办理。”
为了方便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近便利申领失业金,也减轻社保窗口的压力,市社保局委托银行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成为我市首家上线银行,2014年1月2日启动业务,在全市全面开放139个网点,面向社会受理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接下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将陆续上线代理此项业务。申领流程、申领网点名称以及地址等信息,可登录市社保局官网www。szsi。gov。cn查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