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外地人,已经失业两个月,怎么在上海领取失业保险,已参保两年。
答:你已经不可以申领了。
1、失业金领取是有条件的,自己辞职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即使符合条件,你也过了申请期限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单位提交你的资料是有15天的期限的,过期视为放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