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983元调整为每月1103元,每月增加120元。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今年8月1日起,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已由1310元提高到1470元,失业保险金也同步进行调整。
同时,自2011年7月1日起,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用掏一分钱,即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缴费由就业部门统一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就业部门提醒,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按规定到市就业局指定的街道(乡镇)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将暂停享受失业保险金,同时暂停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暂停后要重新办理才能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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