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平台已经建成,与此同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这三项社会保险不仅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而且基金管理、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均实现统一。
记者了解到,此次失业、工伤、生育被纳入统筹的地区包括旅顺口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涉及2429个单位、60190名在职参保人员、31567名离退休人员。同时,保税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系统全面建立。金州新区在原金州区和原开发区信息整合后并入市级统筹。
据悉,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建立比较早,1998年先后印发了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原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有10个统筹区,实行自行经办,独立运行。由于各地缴费标准、待遇水平不一,参保人员较少,发展不够平衡。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标志着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险科学化管理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各群体社会保险待遇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7.2万人、19.3万人、18.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