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7月1日起,岚山区再次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80元提高至850元。这是该区从2007年开始连续8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调整惠及该区目前正享受待遇的126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基金每月将多支出近万元。据悉,自去年7月至今已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人社部门将予以补发待遇的差额部分。
去年以来,岚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在实现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双增长的同时,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