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严格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进一步健全森林管护体系,确保天然林资源100%管护。强化公益林建设管理,严把设计、苗木、施工、科技、管护“五关”,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按比例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严格落实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保险政策,确保天保工程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对造林质量不达标、配套资金不到位、“五项”保险政策不落实而造成国家验收不过关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认真做好2010年天保工程到期后的后续工程衔接工作,研究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巩固扩大工程建设成效。
二是扎实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始终坚持建设、管护与后续产业发展并重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集中连片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退耕还林专项规划。遵循经济规律,采取政策补助与造林质量、管护效果直接挂钩办法,积极推行业主承包管护、股份合作经营等一些新方法、新机制,全力加强11。8万亩退耕林地管护。坚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解决退耕农户烧柴用能问题,减少对森林资源的消耗和破坏。遵循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思路,因地制宜地发展后续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确保退耕林地“稳得住”。全面落实直补到户政策,严格按照检查的合格面积及时发放钱粮补助,确保退耕农户真正享受到中央惠民政策。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